“试用期”会有哪些坑,初入职场的你一定要看!

来源:旗舰AG代理教育 日期:2023/8/28 18:33:47  

很多人在经历的投简历、面试后,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工作,欢欢喜喜要去入职了。但先别慌,试用期也是有很多坑的。接下来给大家讲讲入职后你第一脚踏入的“试用期”会有哪些你可能踩到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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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到底多久才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看不懂的来看下面的简单版:

我们假设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x

3个月≥x>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1年≥x>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3年≥x;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的工资该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来说:

某公司设的助理岗位工资为4000,张明想来应聘这个岗位,公司录取了他。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的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4000*80%=3200元);同时也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的这几天算工资吗?

先说结论,答案是:算工资。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开始的那天,你和你所在的单位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因此不管你在试用期因为何种原因主动或被动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付出的工作都理所应当的获得相应的报酬。

 

4、单位内部转岗,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答案是: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些跨部门的转岗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重新适应、学习,但是在转岗的同时再与劳动者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显然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大家在转岗的同时要提醒HR与自己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自己劳动合同中关于岗位、薪资及其他方面的约定,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毕业的你们将要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竞争压力,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不能以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心急找不到好工作,相信你们也看到过不少大学生就业被骗的新闻,对于职场新人来说,一定要具备鉴别一家公司好坏的能力!